芜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
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中医药高专、市直属学校(含民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为确保秋季开学工作顺利有序,扎实推进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学和年度重点工作的落实,按照专项督查的范围、内容和时间节点,认真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
二、县、区和市属高校自行组织督查,市直属学校(含民办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于8月30~31日进行全面督查(附:检查组分组名单及检查学校一览表)。
三、材料报送
1、各县区、市属高校自查报告(电子版)、局机关各科室和二级机构按照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提供书面小结材料(任务分解见附件),务于9月1日上午下班前报督导室,邮箱地址:whsdds@163.com。
2、市直属学校自查报告(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各组检查情况,由组长整理后于9月1日上午下班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邮箱地址:wuhujyj@163.com。
附:1、2016年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及任务分解
2、检查组分组名单及检查学校一览表
芜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6年8月24日